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
規劃在改革層面提出促進天然氣上、中、下游發展路徑。
在上游和管道輸配領域,以頁岩氣探礦權招標試點,推動上游市場化改革;在管輸和配氣領域以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為試點,探索天然氣管輸、配氣服務與天然氣供應業務分離的有效途徑;制定合理的管輸價格標準,引導企業降低投資成本和造價。
在天然氣下游,規劃稱將繼續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變化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加快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係,充分發揮價格在調節供求關係中的杠杆作用,並為天然氣價格最終市場化奠定基礎。
“規劃強調天然氣價格回歸市場供需關係,這是亮點之一。”上述中石油規劃院專家說。
此外,規劃提出研究建立上中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氣價政策,研究建立國家級天然氣交易市場問題。
去年底,國家在廣東、廣西試行“市場淨回值法”定價,為市場化改革鋪路。12月1日,北京市發改委提高居民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23元。
天然氣定價機制已經多年研究,等待全國推廣的時機出現。我國現行天然氣定價機制為國家調控下的成本加成定價方法。天然氣價格分為出廠價、管輸費、城市門站價和終端用戶價四個環節,定價以行政為主市場為輔,由政府部門根據生產與供應成本再加合理利潤確定。
隨著供氣方式變化、氣源增加,終端用戶難以區分天然氣來源和流向,按原有機制分別制定出廠和管輸價格已不能適應形勢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