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看戲人般看眾人表演
我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後,引發了一些爭議。起初,我還以為大家爭議的對象是我,漸漸的,我感到這個被爭議的對象,是一個與我毫不相關的人。我如同一個看戲人,看著眾人的表演。我看到那個得獎人身上落滿了花朵,也被擲上了石塊、潑上了污水。我生怕他被打垮,但他微笑著從花朵和石塊中鑽出來,擦乾淨身上的臟水,坦然地站在一邊,對著眾人說:對一個作家來說,最好的說話方式是寫作。我該說的話都寫進了我的作品裡。用嘴說出的話隨風而散,用筆寫出的話永不磨滅。我希望你們能耐心地讀一下我的書,當然,我沒有資格強迫你們讀我的書。即便你們讀了我的書,我也不期望你們能改變對我的看法,世界上還沒有一個作家,能讓所有的讀者都喜歡他。在當今這樣的時代裡,更是如此。
當哭成為一種表演 應該允許有人不哭
儘管我什麼都不想說,但在今天這樣的場合我必須說話,那我就簡單地再說幾句。
我是一個講故事的人,我還是要給你們講故事。
上世紀六十年代,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學校裡組織我們去參觀一個苦難展覽,我們在老師的引領下放聲大哭。為了能讓老師看到我的表現,我舍不得擦去臉上的淚水。我看到有幾位同學悄悄地將唾沫抹到臉上冒充淚水。我還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學之間,有一位同學,臉上沒有一滴淚,嘴巴裡沒有一點聲音,也沒有用手掩面。他睜著大眼看著我們,眼睛裡流露出驚訝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後,我向老師報告了這位同學的行為。為此,學校給了這位同學一個警告處分。多年之後,當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師懺悔時,老師說,那天來找他說這件事的,有十幾個同學。這位同學十幾年前就已去世,每當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這件事讓我悟到一個道理,那就是:當眾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當哭成為一種表演時,更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
我再講一個故事:三十多年前,我還在部隊工作。有一天晚上,我在辦公室看書,有一位老長官推門進來,看了一眼我對面的位置,自言自語道:“噢,沒有人?”我隨即站起來,高聲說:“難道我不是人嗎?”那位老長官被我頂得面紅耳赤,尷尬而退。為此事,我洋洋得意了許久,以為自己是個英勇的鬥士,但事過多年後,我卻為此深感內疚。
請允許我講最後一個故事,這是許多年前我爺爺講給我聽過的:有八個外出打工的泥瓦匠,為避一場暴風雨,躲進了一座破廟。外邊的雷聲一陣緊似一陣,一個個的火球,在廟門外滾來滾去,空中似乎還有吱吱的龍叫聲。眾人都膽戰心驚,面如土色。有一個人說:“我們八個人中,必定一個人幹過傷天害理的壞事,誰幹過壞事,就自己走出廟接受懲罰吧,免得讓好人受到牽連。”自然沒有人願意出去。又有人提議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們就將自己的草帽往外拋吧,誰的草帽被刮出廟門,就說明誰幹了壞事,那就請他出去接受懲罰。”於是大家就將自己的草帽往廟門外拋,七個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廟內,只有一個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這個人出去受罰,他自然不願出去,眾人便將他抬起來扔出了廟門。故事的結局我估計大家都猜到了--那個人剛被扔出廟門,那座破廟轟然坍塌。
我是一個講故事的人。
因為講故事我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我獲獎後發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這些故事,讓我堅信真理和正義是存在的。
今後的歲月裡,我將繼續講我的故事。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