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8日電/原定7日結束的多哈氣候大會8日進入“加時賽”階段,各國代表加緊磋商,努力推進談判向一攬子成果邁進。然而截至發稿時,談判仍未在一些關鍵議題上達成一致。
新華社發文稱,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通過《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修正案、確保其第二承諾期能於明年1月1日實施是可接受的底線。但不到談判最後一刻,第二承諾期的若干法律和技術問題仍是未知數。
首先,在《議定書》的有效期上,歐盟與小島國之間的8年與5年之爭貫穿會議全程,但鋻於“基礎四國”等重要談判力量也偏向於8年,一些與會代表表示,第二承諾期的有效期時長為8年已“幾無懸念”。
其次,如何在機制上實現新舊承諾期之間的“無縫連接”備受關注。大會進入高級別會議階段後,歐盟多次高調宣佈已將新承諾期如期實施寫入其章程。在加拿大、日本等國退出後,歐盟的積極表態有利於解決“連接性”問題。
第一承諾期的碳排放餘額能否在二期減排指標中“充數”也是紛爭的焦點之一。由於經濟發展放緩,部分發達國家在第一承諾期積累了約130億噸碳排放餘額。在談判的最後關頭,波蘭仍抓住這些餘額不放,要求將其帶入第二承諾期,而發展中國家強烈反對。巨量排放餘額將何去何從,在大會衝刺階段仍未見分曉。
另外,《議定書》以外的發達國家使用靈活履約機制的“資格”仍無定論。日本等國希望在退出《議定書》後,仍能通過國際排放貿易機制、聯合履行機制和清潔發展機制來完成其減排任務,但《議定書》內國家堅持這些機制應首先滿足“未退出者”的履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