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沈洸 北京 自由撰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施行30周年
如果有人提問:你知道憲法的主要內容嗎?我確實並不熟諳。
如果問我:憲法是哪一年制定的?我印象為一九五四年。
若是再問:憲法總共有多少條?我只得慚愧汗顔……
作為中國公民,我又把憲法重讀一番。
第一章“總綱”,規定了國體政體基本政治經濟制度連篇。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規定了公民的權利義務周詳齊全。
第三章“國家機構”,規定了國家機構的組成和職權。
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詳見第一百三十八條包含。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於一九八二年。
憲法是高於一切的國家根本大法,憲法引領國家繁榮富強長治久安。
公民理應學習憲法遵守和運用憲法,公務員更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憲法不離偏。
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完整準確實施才能體現憲法尊嚴。
把憲法銘刻於心見諸行動,關鍵在官員特別是高官!
注:2012年12月4日為現行憲法施行30周年紀念日。日前,全國人大機關舉行憲法墻揭幕儀式。憲法墻,長23米,高2.2米,白色大理石墻面,鐫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鑲嵌在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內。毛澤東主席主持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於1954年首次頒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