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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將明確急救車優先路權 剮蹭免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13 09:27:10  


 
  ■ 焦點

  擬定中的《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還面臨著幾大關乎“急救速度”的爭論焦點,北京市衛生局也在針對這些焦點問題徵詢各界意見。

  1轉運哪家醫院醫生定還是患者定?

  【背景】 一方面是大醫院急診科床位爆滿;另一方面是患者及家屬盲目信賴“品牌醫院”,臨近有空床的普通醫院急診科不去,執意要去三甲醫院急診科“碰運氣”等床位。在“3公里走40分鐘”的急救事件中,有不少市民提出,離傷者更近的還有比目的地——武警總醫院更近的兩家醫院,但不知道急救車為何沒有前往。

  市民建議:急救車轉運病人,送哪家醫院的問題,能否在立法中明確。在病人神志清醒的情況下,病人來決定,醫生只有建議權;病人神志不完全清楚的情況下,決定權在醫生。在急救車往哪家醫院開的決策問題上,可以有一份類似於“知情同意書”的法律文件,以分清責任。

  部門回應:在急救轉運過程中,已有“知情同意書”,但目前這份“知情同意”很難阻擋一些非急症患者或急症患者家屬要去大醫院的決心。目前的草案擬定工作中,也在討論是否對原有的急救轉運原則做一些現實性的調整。就近、救急、就能力、就意願四項中,“就意願”的位置是否可以往前挪一步,但這種調整還需謹慎論證。

  2 無故占用急救通道能否加重處罰?

  【背景】 據深圳媒體日前報道,擬出台的《深圳經濟特區急救醫療條例》將專門設立“主動讓行”條款,對占用急救綠色通道的處罰標準將超過深圳現行交通管理條例中規定的500元。

  市民建議:目前《道交法》及北京實施辦法中,對急救車的有限路權已有界定和懲罰條款,但不明確,也難以實行。有必要借鑒深圳的做法,在《急救醫療服務條例》中再針對急救車的優先路權問題進行明確和強調。對違規者,進行嚴懲。

  部門回應:在懲罰的力度規定上,確實有一個和相關法規銜接的問題。希望通過目前大家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這次急救立法工作,推動相關部門加強急救車的優先路權。

  3路人鄰居參與急救能否“免責”?

  【背景】 北京有很多胡同,道窄車多路難行,急救車一時間很難開進去;也有很多老舊小區,由於沒有電梯,樓梯內雜物堆放多,轉運重症患者的擔架都難以通行,耽誤了有限的搶救時間。

  市民建議:能否在立法中調動社會力量?比如鼓勵其他醫務人員或有醫學背景的人,如果發現自己周圍鄰居或身邊遇到的人中有急症患者,在急救車急救人員趕到前,能先實施緊急處置,贏得搶救時間。但是立法中必須有對這部分“見義勇為”者的免責條款。

  部門回應:借鑒國際經驗,也在考慮先對有行醫資質的醫生給予緊急情況下急救病人的“免責”權。根據現狀調研,有計劃培育社區醫生的“急救”潛能。比如社區醫生在遇到社區內有急症病人,急救車一時間難以趕到的情況下,有權先對急症病人給予緊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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