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葉征 山東 文教
新加坡中國籍公交車司機因罷工遭到監禁、遣送出境的事件在華人社會中引發諸多議論,有人認為罷工工人罪有應得,有人認為新加坡做得有點過分。
筆者則以為,此事兩方面都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首先,參與罷工的中國籍工人需要檢討:
一、出國前應對目的國的情況多做了解。新加坡這個國家法制很嚴,連上廁所不衝水、隨意吐口香糖殘渣都要被罰款;執法不講情面,不管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觸犯法律必挨罰,受罰的手段包括鞭笞。這個國家對社會穩定非常重視,要求“工業和諧(安寧)”,為此明令規定,水、電和煤氣這三項服務是不允許罷工的。其他受限制的行業包括銀行、媒體(廣播電台、電視台和報章)、民防、電氣、海港、郵電、監獄、公共交通、航空、醫院等等,這些行業的雇員要罷工,必須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提前至少14天通知雇主等。正因為如此,新加坡已經近三十年沒有出現過罷工現象。
二、不要以為出國出境打工一定能掙大錢。比如新加坡,當地人平均月工資大約三千新元,外籍打工的則遠遠低於此數,中國籍公交車司機月薪僅為一千出頭,約合五、六千元人民幣,與國內相比似乎不算少,但當地生活費用高,除去各項開銷,每個月能剩下的錢大概就沒有多少了。出國務工人員走之前免不了還要花一筆不小的中介費。這個帳事先應該認真、仔細算一算,然後才決定是否跨出國門。三、現在出國務工的人越來越多,中國政府應該制定相關法律、規章,對中介機構進行規範。而中介公司必須負起責任,對希望出國打工的人進行必要的培訓,內容包括目的國的國情,將來工作的性質和待遇,要注意的事項等等。一旦中介公司有欺詐或失職行為,政府必須對其進行處罰,包括罰款和吊銷營業執照。四、出境務工人員必須做好離鄉背井和入鄉隨俗的思想準備;到了異國他鄉,必須按人家的習慣、規矩行事。既然決定冒風險,就得承受、克服未來工作、生活帶來的各種挑戰,不能到時怨天尤人。
其次,新加坡方面似乎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一、中國籍員工報到後,是否有向他們詳細介紹過本地的有關情況,包括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工資和福利待遇等等?一旦發現這些工人有意見和不滿情緒時,是否及時跟他們溝通,了解他們的訴求?二、作為外籍員工,中國工人也許並不奢望與本地工人同工同酬。但是,同為外籍員工,若工種、技能相同,中國籍人員的待遇卻在馬來西亞籍的之下,這是否涉及民族或國籍歧視問題,如此對待中國籍人員,是否欠妥?如果中國當局對新加坡在華企業或人員也採取同樣做法,新加坡人作何感想?三、這次出問題的單位是SMRT(大眾軌道交通公司),並非新加坡政府,但罷工者是由該國的司法部門處置的,因此新加坡當局也應負起一定責任。與其事後給予受罰者安撫照顧,不如防範於未然,盡量避免事件發生。
我們理解新加坡政府維持社會和諧安寧的堅定立場,不希望中國籍工人帶出壞頭。中、新是友好國家,應該互惠互諒互讓。這次事件純屬意外個案,相信不會影響兩國人民的友好感情和正常交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