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多大程度上縮小收入差距?
稅收作為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提高個稅起徵點對縮小收入差距的影響有多大?
【觀點一】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洪劍峭:調高個稅起徵點對縮小貧富差距具有積極意義。如果免征額提高到5000元,則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工薪族就可以免稅。雖然高收入者減稅的絕對數要大一些,但是給中等收入階層帶來的減負“稅感”更強,被免稅的工薪階層群體也會更多。
【觀點二】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過高上調個稅起徵點反而可能擴大收入差距。我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財產稅,國家稅收來源不是商品稅就是所得稅。如果個稅起徵點提高,就意味著個稅整體收入在總稅收中的比重下降,相反商品稅比重上升。商品稅的特點是,越是收入不高、儲蓄有限的普通大眾,商品和一般服務消費比例越高,因而納稅也就越多,這樣反而不利於縮小收入和貧富差距。
【觀點三】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匡賢明:個稅起徵點提高對縮小貧富收入差距的效果有限。要讓稅收制度真正成為調節收入差距的“利器”,需要從三點著手:一是推進個稅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完善累進稅率制度;二是未來稅改更加注重財富差距的調節;三是減少間接稅種,讓利於民。
【點評】個稅改革要兼顧公平與效率,形成一種既能推動社會公平,又能激發勞動者工作積極性的合理制度。通過財產公開和取締非法收入達到“富人多繳稅、中等收入人群適當繳稅、窮人少繳稅”,才是稅收二次調節功能的應有之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