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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所作所為激起民憤,曾有大批市民上街表達不滿。 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12月14日電/文匯報報道,由1999年的吳嘉玲案、2001年的莊豐源案,以至正在法院審理的外傭居權案,分別由發起成立公民黨的核心成員張健利、李志喜、吳靄儀等“經手”,更是導致近年雙非湧港,困擾香港社會民生的罪魁禍首。在律政司建議特區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一五八條提請人大釋法時,公民黨多名份屬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昨日就無視不應評論正進行司法程序的案件的原則,紛紛發言反對終院提請人大釋法,更危言聳聽稱,此舉非但會衝擊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更會成為“中央政府透過釋法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危險先例”。
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人移居香港的嚴重危機,而當時代表吳嘉玲一方,就是其後籌組公民黨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及大律師吳靄儀。
慫恿爭居權示威致燒死人
在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法院判決入境處針對聲稱擁有居港權者的驅逐令的法理基礎不成立,更簽發了人身保護令狀,當時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正是後來成為公民黨核心成員、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和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並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逾期居港,並頻頻發起示威遊行,衝擊政府部門和執法警員,更釀成火燒入境大樓,導致一名入境主任殉職和一名爭取居港權人士燒死以及數十人燒傷的慘劇。
儘管人大釋法解決了超過160萬名港人內地子女可能湧港的危機,但在2001年,終院違反《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在“莊豐源案”中裁定父母皆非港人但在香港出生者都可享有居港權,當時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正是其後擔任公民黨執委和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的李志喜。“莊豐源案”令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由2001年至2011年,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對香港醫院的婦產科、兒科、母嬰健康院以至未來的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造成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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