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兩岸可將“台北會談”作為未來兩岸非官方對話的範例和模式,可考慮以兩岸輪流舉行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形式可以多樣,可以會議、論壇、座談等多種形式舉辦。討論的內容可多可少,範圍可寬可窄,既可包括兩岸事務中的普遍性議題,也可就兩岸專項議題作深入討論和研究。
第四,兩岸可借“台北會談”東風,進一步加強學術界的研究力度。兩岸學術界要廣開言路,集思廣益,走出去,請進來,不但要進一步提高自身研究水平,而且要與社會各界廣泛聯繫,聽取各方意見。特別要走向兩岸事務的基層,吸取兩岸基層工作的成果,在促進兩岸經濟合作與各領域交流實踐中發揮理論指導實踐的作用與功能。
第五,兩岸都有必要將本次會談取得的共識不斷放大,面向社會,面向基層,通過進一步舉辦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等方式將會議取得的成果傳播到社會各界,走進兩岸普通民眾的心間,讓更多的兩岸基層民眾關注兩岸關係,關心兩岸和平發展,進一步消除兩岸的歧見和誤解,拉近兩岸基層民眾的情感,不斷增進兩岸認同與互信。
綜上所述,“台北會談”的圓滿成功,不僅實現了兩岸非官方政治對話的溝通交流,而且進一步增強了兩岸共同面對困難,解決困難的信心與決心,為兩岸和平發展注入了新動力。同時,會議也為兩岸建立長效溝通機制提供了很好的典範與模式。兩岸都有責任加強溝通交流,為兩岸官方政治協商鋪設道路、創造條件、營造環境,為兩岸可長可久的和平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