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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面臨的貪腐問題日益嚴峻(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2月21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12月20日載文《赦免可減輕反腐阻力?》,摘要如下:
全球金融誠信組織近日公布的調查顯示,中國資金非法外流高居全球榜首,去年達6020億美元,而在2000年至2011年累計的非法外流資金估計達3.79萬億美元。這巨額數目反映了中國貪腐問題的嚴重性。實際上,中國領導層將貪腐問題形容為“亡黨亡國”的致命傷害,多年來致力於打擊腐敗行為,也將不少高官拉下馬。官方媒體在中共十八大會議召開前夕舉行的多項民意調查顯示,反腐倡廉及發展民生是大多數中國民眾關注的課題,而在反腐敗方面,中國境內與境外對新上任的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抱有很大的期待。
但中國的貪腐問題非一日之寒,涉及的層面也很廣,反貪腐的努力往往因觸及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而停滯不前。過去多年來,官方學者及專家就反腐敗問題的症結及制度設計,做了不少的研究,也向新加坡借鑒經驗,以為貪腐問題尋找突破口。日前,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接受《京華時報》訪問時,提出了“有條件赦免腐敗官員”的建議,即是腐敗官員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後,就不咎既往,以減輕他們對反腐敗的抵抗,並換取他們對政治體制改革的支持。他表示,在“腐敗呆賬”問題已經很嚴重的前提條件下,絕不赦免必然造成舊的存量無法解決,新的增量還會迅速存積。
“有條件赦免腐敗官員”的言論,此前也有學者提過。其實,這與中國過去討論民營企業家的地位,有異曲同工之妙。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的個體戶還是受到計劃經濟的體制約束及不認可,因此他們必須繞道而行,在灰色地帶運作。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如果堅持要查處他們的第一桶金是如何而來,民營企業就無法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推動力,甚至可能加劇資金外逃的現象。然而,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及民營企業家的地位提高,如何賺取第一桶金已經不是大家關注的問題。在江澤民時代,中共十六大提出讓民營企業家加入共產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