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3日電/美國槍枝管制論戰持續在媒體發酵,“華盛頓郵報”報道,每次美國發生重大槍擊案件,先是震驚,而經過立法冗長辯論後,最後端出槍枝管制立法卻是漏洞百出,須引以為戒。
中央社報道,康乃狄克州上周發生校園槍擊慘案後,美國社會論戰已久的槍枝管制問題,再度引發熱議,華郵今天大篇幅從過去槍枝管制歷史分析這場美國槍枝暴力的文化論戰。
報道刊登1張在1993年舊金山辦公大樓槍擊案悲劇中失去妻子的斯波薩托(Steve Sposato)、背著10個月大幼女在國會作證的照片。
傷心欲絕的斯波薩托在案發後寫信給當時的總統克林頓表示,怎麼有人可以擁有連發30發子彈、連續快速殺好多人的武器?讓他必須獨自撫養年僅10個月大的女兒,他告訴克林頓,不知道日子該怎麼過下去。
這封信促成克林頓在1994年要求國會通過攻擊性武器禁令,但這項法令不溯及既往,並未禁止販售已經製造的攻擊性武器,如果民眾已經擁有攻擊性武器,可以繼續保有,事實上,1994年美國已經充斥著半自動步槍與手槍。
康州同樣也有攻擊性武器禁令,但卻沒有成功阻止半自動步槍銷售,美國康乃狄克州小學爆發的校園槍擊案,兇嫌亞當.藍札的母親南西(Nancy Lanza)就購買了同類型的半自動步槍。
報道中說,沒有1個富裕的已開發國家,像美國有如此嚴重的槍枝暴力,根據美國聯邦統計,2011年1萬2664件兇殺案中,有8583件都跟槍枝犯罪有關。
目前雖然無法精確統計美國境內到底有多少槍枝,但估計至少從2億7000萬支起算,而且根據2010年槍枝貿易統計,美國製造500萬枝槍,進口則超過300萬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