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價3萬層層轉手賣至9萬
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告訴記者,近年來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拐賣兒童犯罪高壓嚴打態勢,這類犯罪猖獗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4月全國開展打擊拐賣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公安機關共摧毀約1.1萬個拐賣兒童犯罪團夥,解救5.4萬多名被拐兒童。但由於買方市場的存在以及受暴利驅使,部分地區收買販賣嬰幼兒的現象仍然突出,打拐工作任重道遠。
警方指出,買方市場存在、販賣兒童日趨暴利是該類犯罪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重男輕女、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等傳統觀念在一些地區仍然根深蒂固,這使得以販賣男童為主的拐賣兒童犯罪在一些地方仍呈現多發態勢。”陳士渠說。
此外,販賣嬰兒暴利驚人也讓一些人鋌而走險。以一個健康男嬰為例,人販子在雲南等地的“收購價”為3萬元左右,福建、廣東等地的第一手中介負責聯繫買主或下線中介,找到買主後,中介再以4萬至6萬元的價格將嬰兒從雲南等地購入,再賣給下線中介,經過層層轉手賣到買方時的價格有時達到7萬至9萬元。
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王錫章說:“拐賣兒童犯罪日漸成為跨區域、跨省的團夥作案,犯罪團夥分工明確,組織性強,有人負責在雲貴川偏遠地區收購、拐騙小孩,有人負責聯繫沿海地區買主,甚至層層轉手,有人負責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