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口索要
幫朋友謀補償索要150萬元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李驥在接受訊問時還交代,其朋友的蝦池被征用後,求他盡快審批支付補償款時,他先後3次向朋友陳兩安索要150萬元。
2010年5月,徵地組人員分別到陳兩安的青蛙養殖場和鮑魚池,對他的養殖場進行丈量清點。經過兩次的丈量清點,全部工作完成。同年11月,海棠灣鎮政府開會討論同意對陳兩安的養殖場進行補償。為了盡快拿到徵地補償款,陳兩安多次找李驥尋求關照。
2010年12月初,徵地組工作人員打電話通知陳兩安,說他的補償表已經制定出來了,讓陳兩安去核對。經過核對,陳兩安在拆遷補償表上簽名確認。隨後,陳兩安聯繫李驥說:“我的補償表都已經做好了,你要盡快幫我簽字。”李驥說:“只要工作人員把材料報過來,我會及時簽字的。”12月下旬,經過李驥的審核批准,陳兩安順利拿到了兩筆共3100多萬元的徵地補償款。
拿到補償款後不久,在2010年12月下旬的一天,陳兩安約李驥喝茶,準備送30萬元表示感謝。李驥嫌少,張口索要100萬元。陳兩安聽後,猶豫良久,次日還是給李驥送去了100萬元。
幾天後,李驥再次向陳兩安索要20萬元得逞。令陳兩安困惑的是,2011年5月下旬的一個晚上,李驥約陳兩安去他家喝茶,臨走時,李驥用袋子裝了100萬元讓陳兩安先拿回去。
陳兩安見李驥情緒不好,就沒拒絕。兩天後,李驥對陳兩安說:“如果你手上有錢,明天拿120萬元給我。”陳兩安當時想,他剛給我100萬元,才過兩三天又要120萬元,比原來多出20萬元,陳兩安想不通是怎麼回事。不過,陳兩安不想因為錢的事情得罪李驥,很快就凑夠了120萬元,用兩個袋子分裝好送給李驥。
檢方偵查發現,李驥之所以退給陳兩安100萬元,是怕事情敗露,以掩人耳目。幾天後見沒有出事,便膽大妄為地向陳兩安索要120萬元,加上先前要的30萬元,共150萬元,全部給李驥在陵水縣的堂姐李育娟做根雕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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