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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露房叔信息被處分”的雙重尷尬
http://www.CRNTT.com   2012-12-27 14:42:13


  廣州番禺的“房叔”事件,堪稱一起成功的“網絡反腐”案例。但是,提供“房叔”房產信息的檔案人員事後遭處理,讓不少網友感到不平:“檔案人員是反腐有功之臣,怎麼能被處分”?

  網友的質疑並非毫無道理,但筆者覺得對於處分檔案人員應當予以認可。因為,處分所指向的行為不是“舉報腐敗”,而是“洩露信息”,被處分者的身份也不是“舉報人”,而是“洩露者”。兩者雖然看上去是同一件事情,但根本性質卻完全不同,“舉報”是行使權利,“洩露”則是侵權。一旦將二者混為一談,以侵權的方式行使權利,不僅自相矛盾,也有違基本的程序正義。

  將舉報建立在“洩露”基礎上,既是網絡舉報與侵權之間的一種雙重尷尬,也是信息公開與保護上的一種雙重尷尬。這具體體現在,一方面,在促進公共信息公開,充分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方面,我們還缺乏明確而強有力的制度安排。許多原本應充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官員個人信息,如詳盡的財政預算、官員財產信息等,仍然沒有建立有效的制度化公開渠道和方式。如“房叔”的房產信息,在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闕如的情況下,只能以私下“洩露”的非制度方式公開。

  而另一方面,在妥善保護個人信息、充分維護個人隱私權方面,我們也缺乏完善有效的制度安排,如迄今仍無一部全面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常常處於沒有任何防護的“裸奔”狀況,可以輕易地通過各種渠道,如政府、企業的渠道 ,無孔不入地被洩露 、販賣,進而成為滋生各種信息敲詐、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土壤。“房叔”事件中檔案人員的“洩密”經歷表明,來自政府部門的個人信息洩露其實是很容易發生的。今天洩露的是官員信息,明天洩露的就可能是普通百姓信息。

  該公開的信息沒有充分公開,該保護的信息又沒有得到充分保護,這種雙重尷尬其實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兩者既互為背景,也在很大程度上互為因果。那麼,要根本改變這種尷尬局面,勢必要在制度上雙管齊下。既要強化政府、官員信息公開的制度建設,確保該公開的必須公開;又要強化個人信息保護的制度完善,確保不該不公開的絕不被隨意公開。眼下,“網絡法治”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在筆者看來,上述化解信息公開與保護雙重尷尬的制度建設,是最關鍵的網絡法治、信息法治。(時間:12月25日 來源: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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