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發生的兩件事,或將給當前網上舉報熱澆上一盆冷水。據報道,廣州有關部門正對違規查詢“房嬸”房產信息人員進行處理,而此前發生的番禺“房叔”事件的相關舉報人也已被撤離崗位並被行政記過。
在“房叔”“房嬸”事件中,被公開舉報的一個是官員,一個不是領導幹部。“房叔”因舉報屬實已被免職、雙規,而“房嬸”則被證實其所有房產均為合法所得。但是,這兩起事件的舉報人卻一樣都被處理了。舉報屬實,舉報人被處理;舉報不屬實,舉報人也被處理。這不免讓人困惑:這到底是鼓勵還是打擊公民舉報?
按照官方說法,“房叔”事件舉報人涉及洩露房產信息,“房嬸”舉報人則涉及洩露公民隱私。這大概意味著,不管舉報對象是誰,以舉報為目的進行房產信息查詢都可能涉嫌違法。如果相關信息本來就是公開的,這自然不涉及洩露信息。倘若相關信息只有內部人員才能查到,那麼就涉及一個問題:單位(部門)內部人員是否可以舉報相關腐敗行為?
事實上,相關舉報規定並無這種區別。舉報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刑訴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報案或者舉報。舉報人有選擇舉報方式的自由。通過網絡舉報,也已明確被納入新的舉報渠道。這都表明,相關法規對舉報人身份並不存在限制。換言之,上述舉報人的行為不但沒有違法,還受到法律的鼓勵。至於有人認為“房嬸”並非官員,舉報不實,那也該是由她本人提起訴訟、追究責任。
廣州有關部門對舉報人進行處理,至少違反了國家相關舉報規定的精神。難免有人還會質疑,這是不是對舉報人進行變相打擊報復?近一階段,針對各地湧現的“房叔”事件,其實已不止廣州一地的舉報人遭到類似命運。例如,曝光日照“房叔”的舉報人聲稱遭到短信威脅,而舉報深圳“房叔”的周某也因涉嫌虛報注册資本案被捕。雖不能認定這些舉報人自身都很“乾淨”,但“房叔”“房嬸”舉報人紛紛遭遇“反撲”,或可說明問題之所在。
打擊報復舉報人,會讓網絡反腐遭受重大挫折。近來,在新的反腐氛圍下,網上呈現一股實名舉報熱。許多網上舉報對象被查處,也彰顯了網絡反腐的巨大潛力。對這一股反腐清新之風,理當予以肯定和保護。倘若任由某些地方和部門隨便找個理由打壓舉報人,勢必形成寒蟬效應,讓知情者不得不成為反腐的旁觀者。(時間:12月26日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