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義與結果正義之間的困境不止存在於監督層面。如果公正救濟途徑暢通有效,就不會有無處申訴的權利;如果房產徵收符合情理法規,就不會有無法挽回的血淚悲劇;如果薪酬追償鏈條連貫,何來創意不斷的辛酸討薪舉動;如果有足夠的知情參與空間,何必集體出走散步。如果說這些都是違反程序正義的,那麼它的原因是沒有可以實現正義的正常程序。某種程度上,它讓追求正義的行為陷入在程序與結果正義間兩相取舍的囹圄。
當下的一種傾向是,對程序正義不可辯駁的捍衛,它對應的是中國長期以來“重實體輕程序”的背景。在這個意義上,維護程序正義成為向法治邁進的一個積極信號。不過,必須指出的是,過分追求程序正義,可能會忽視程序正義的語境。正義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指向的是實現絕對正義的困難,以及避免在追求實體正義的途中“製造”不正義,這也是為何對程序正義的強調,多出現於對刑事審判中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上。一如廣州市房地產檔案館的決定,是防止給廣泛多數人的信息安全保護“開小口”。不過,一旦把作為實現正義手段的程序正義,當成正義的最高追求,其實是在終極正義問題上的本末倒置。
程序正義的對立面並不是必然的惡,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在承認程序正義的前提下,仍對洩露“房叔”信息的行為拍手稱道、挺身維護。與其爭論處罰是不是符合程序正義,不如把焦點放在怎麼創造一個讓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並行不悖的公平環境上。(時間:12月27日 來源:長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