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網站27日公佈,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批覆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佈實施《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這標誌著深圳前海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正式啟動。
新華社報道,據公告,按照該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前海註冊成立並在前海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以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並通過深圳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結算。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的用途應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前提下,用於前海的建設與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根據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情況、前海建設發展需求和國內宏觀調控的需要,對前海企業獲得香港人民幣貸款實行餘額管理。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按照貸款實際用途在合理範圍內自主確定。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確定。
據公告,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為前海的開發建設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同時有效增加了境外人民幣的用途。不僅如此,也有利於推動香港銀行主動做大人民幣資產負債規模,提升離岸人民幣市場的活躍程度,形成人民幣跨境雙向流動的良性迴圈。
公告顯示,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要求,加強與香港有關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的溝通與協作,積極穩妥地推進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
2012年6月,國務院批覆了關於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的有關政策,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設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