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衛憲法在微博中試圖提出的一個疑問,事實上,他無疑有更多的疑問要提。
譬如,2006年,煆燒廠被清產核資時,衛憲法以私企名義辦理,後“為了辦手續方便登記在煆燒廠名下”的5座黏土礦被認定是煆燒廠的“附屬分支機構”,一並收歸平陸縣民政局所有。但到2009年煆燒廠改制,平陸縣民政局將其轉讓給新盛公司時,清產核資領導組做出的煆燒廠負債情況則稱:截至2009年2月28日煆燒廠企業淨資產為負4111餘萬元,而對這5座價值達數億元的黏土礦並未作價評估,煆燒廠也因此被“零元”轉讓。
與此同時,新盛公司在取得原煆燒廠全部資產後,並未在原廠進行煆燒深加工生產,而是挖掘販賣黏土礦,目前原廠房設備已經基本廢棄,其中一座礦山也已作價2400萬元變賣。如果煆燒廠屬衛憲法所有,"零元"轉讓行為無疑違法,即使該企業不屬衛憲法所有,這種行為是否涉嫌侵吞國有資產?
不僅如此,2010年10月29日,夏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衛憲法被非法拘禁一案,今年5月,夏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趙科省、楊建勇犯非法拘禁罪,但免於刑事處罰。而作為時任清產核資領導組組長的潘長青卻並未被追責。同時身為公務員的貟岩峰出資辦企業,被司法機關以"虛假出資罪"逮捕,如今卻能夠取保候審……凡此種種,都是衛憲法無法理解,也無力解答的,他希望通過一個更廣大的平台,獲得更多人的關注,進而還原一個更徹底的真相。
於是,他開通了微博。然而,他也再一次將自己置身於險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