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日電/從昨天起,旅客乘坐火車,票價中均已將票內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剔除,有需要的旅客需自行購買保險。
京華時報報道,昨天下午,記者在北京站售票大廳看到,3台中國人壽保險售賣機不時吸引一些旅客駐足,但反覆研究了一會兒,真正購買這種保險的幾乎沒有。
袁女士購買了北京到哈爾濱的火車票,她表示,售賣機可購買5種交通意外險,但最低也需要20元,期限為一個月,乘火車最高賠付40萬元。“票價便宜了幾毛錢,可是保險價格卻成了20元,而且成了保險‘月票’,像我這樣只有寒假出去一趟的旅客買了不划算。”
有旅客建議,鐵路部門能否參照民航部門,在旅客購票前增加一項是否選擇購買保險的業務,有需要的旅客也不必四處尋找保險售賣機。
據了解,火車票強制保險取消後,並非完全沒有保險保障,若事故責任屬於鐵路運輸企業,鐵路運輸企業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