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表態
民政部:對收留孤兒情況大排查
民政部昨天要求,各地區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大排查。對個人和民辦機構不具備養育條件和安全保障的,盡快將孤兒接收並集中安置到兒童福利院。
民政部昨天下發《關於主動加強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深刻吸取河南蘭考“1.4”火災事件教訓,遵循兒童權益最大化原則,主動做好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要求,從1月上旬開始,用1個月時間,在全國開展一次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大排查行動。各級民政部門要抽調人員,廣泛動員居、村委會,開展拉網式排查,全面掌握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等特殊困境兒童的情況。在排查的基礎上,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中不具備養育條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辦機構的工作,抓緊將孤兒接收並集中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對具備養育條件,本人又堅持養育孤兒的,民政部門要與其簽訂合辦協議,明確責權,納入到民政部門監管;對於已簽訂合辦協議,排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要限期整改;對於符合收養條件且有收養意願的個人,應當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對於借收留孤兒募捐牟利或操縱孤兒從事違法活動的,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各地民政部門要充分利用排查的機會,完善孤兒救助保護網絡,從根本上解決個人和民辦機構非法收留孤兒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