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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彈劾”失敗告終 特首新政登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10 08:35:18  


  中評社香港1月10日電/大公報今天發表評論說,由反對派議員聯署提出的“彈劾”特首梁振英議案,昨日在立法會經過八小時的辯論後被否決。 
  
  儘管議案已被否決,但反對派借所謂僭建和誠信問題為名,企圖回歸以來首次啟動彈劾特首的機製,是一項非常危險和不負責任的做法,應被強烈譴責。

  事實是,有關特首彈劾機製,可見諸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議員十項職權中的第九項,即如有四分之一議員聯合動議,指控特首嚴重違法瀆職,經立法會通過,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如調查結果認為證據充足,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即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毫無疑問,特首彈劾機製的設置,是基本法一百五十九條條文中關鍵的一項,在憲製架構、行政立法關係和法治上都具有重大意義。按照基本法,特首由選委會選出、中央委任,權力相對是極大的,但基本法在立法會十項職能中加進了彈劾特首這一項,目的就是要對特首權力及行政主導作出必要的規限和平衡,避免違法瀆職行為的出現。而特首彈劾機製,啟動在本港、決定在中央,則是“一國兩製”原則的重要體現。

  在此情形下,顯而易見,彈劾特首絕對是一項嚴肅重大的憲製行為,絕不能輕易、隨便的啟動,機製一旦被歪曲和濫用,隨時可能造成特區政府施政癱瘓、行政立法關係撕裂、社會人心惶惶的嚴重後果,“一國兩製”實施以來的良好形象和基本法的尊嚴也無可避免會受到衝擊。

  因此,反對派議員借所謂僭建和誠信為名,小題大做、無限上綱,對特首梁振英提出彈劾,是對彈劾機製的一次貶損和挑釁。事實是特首山頂物業僭建事件發生半年多以來,特首本人已多番解釋、交代和道歉,有關部門正在依法處理,社會各方亦已作出必要的批評,事件至今不僅已不存在什麼隱瞞和疑點,市民大眾也早已聽得耳朵“長繭”,不感興趣、不勝其煩了。而就是在立法會內,反對派已先後提出“不信任動議”和要求設立專責委員會進行獨立調查,兩項議案均已被否決,如此又有什麼必要再提出“彈劾”議案?除了以失敗告終又還會有什麼不同下場?

  因此,事實擺在眼前,反對派議員之所以在毫無法理、社會基礎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堅持提出對梁振英的彈劾議案,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倒梁”和抗中亂港,企圖衝擊和否定中央對特首的任命權,達到他們所謂要“真普選”的目的。建製派和中間議員昨天發揮作用,否決了彈劾議案,是克盡職責和值得讚賞的。

  還有不到一周時間,特首梁振英就要發表其上任以來的首份施政報告,此時此刻,梁振英必須擺脫僭建問題和所謂彈劾議案的羈絆,以服務市民、切實施政放在第一位,在施政報告中提出一係列推動經濟、改善民生和促進民主的政策措施,把全港市民的關注點、把全港市民的心拉回到齊心建港的正確軌道上來。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早一陣在僭建風波中,由於反對派和亂港傳媒的煽惑,加上特首本人在處理上確有不善之處,以至來自市民方面的批評聲音也是頗不留情的。但市民始終是公道和想香港好的,只要梁振英在住屋、扶貧、安老和醫療、教育等問題上拿出解決辦法,必會重新獲得市民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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