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亞洲應當善用WTO規則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調查局所提供數據進行的計算,從1999年到2009年,針對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反傾銷訴訟在美國當年提出的反傾銷訴訟中所占比例從48%猛增至90%,針對中國大陸的反傾銷訴訟所占比例則從12%猛增到57%。同期,針對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反補貼訴訟在美國當年提出的反補貼訴訟中所占比例則從零猛增到93%,針對中國大陸的反補貼訴訟也從零猛增到67%。
張捷認為,近年來,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提出的雙反訴訟,往往集中在那些發展中國家有成本優勢、發達國家還在生產但比較優勢並不明顯的低端和中端產品上。
亞洲開發銀行研究院研究部主任加乃山.維格納拉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亞洲國家應當學會利用WTO規則保護自己的利益,同時有必要創立一個亞洲貿易法律咨詢中心。
亞洲發展中國家並非總是在WTO的反傾銷訴訟中處於劣勢。2008年,在美國向泰國蝦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和規定須購買美國公債(C—Bond)作為出口擔保金的申訴案中,泰方就獲得了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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