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明明認為,從兒童的身心健康需要出發,國內外孤兒養育的經驗都表明,機構養育並不是對孩子最好的方式,回歸家庭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一方面,國家通過按月給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補貼孤兒的親屬或其他監護人,將孤兒盡可能留在原有的親緣家庭撫育照料,促進孩子們回歸家庭健康成長。另一方面,近年來,各地的福利機構也在探索家庭寄養方式,將孤兒寄養在有條件的家庭,使孩子們享受到家庭溫暖,父母親情。”
鄒明明介紹說,2011年,中國建立了孤兒保障制度,各地民政部門為孤兒登記建檔,按月為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有些地方還探索建立了孤兒監護人巡查制度等,指導幫助孤兒監護人提高養育質量,促進孤兒健康成長。而在蘭考事件發生後,民政部已派出工作組對各地收留孤兒大排查和流浪乞討救助工作進行督查。
鄒明明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將積極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鼓勵公民收養孤兒。
“下一步,我們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孤兒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撫養的孤兒要在排查的基礎上,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核實孤兒身份,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將其納入孤兒保障體系。同時,還要積極推動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鼓勵公民收養,促進孩子們回歸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