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犯罪“全球化”
報告認為,2012年中國企業家犯罪案例具有鮮明的特點。
民營企業家犯罪數量大增。2011年民營企業家犯罪案例111例,占當年所有企業家犯罪202例的54.9%。而2012年民營企業家犯罪案例199例,占所有306例案例的65%,民營企業家犯罪數量和比例大幅提升。尤其是當年發生的案例更為明顯,2011年收集的當年落馬的案例不足30例,而2012年收集的當年落馬的案例超過百人。
民營企業家犯罪牽連面之大令人震驚。2011年我國企業家犯罪202例案件中,至少有79例都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266位,平均每案16人。2012年,在175例基本已經立案的民營企業家案例中,至少有98例屬於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涉及約2987人,平均每案約30餘人,最多的涉及人數達263人,為南寧傳銷大案。
“富二代”犯罪初露頭角。如1983年出生的沈烈烈,是浙江台州的一位“富二代”,曾任玉環縣國際大酒店總經理,2012年5月被指控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2罪,與他一起站到被告人席上的還有40多位被告人;又如貴州黎慶洪“涉黑”一案,他也是“富二代”;溫州菜籃子集團原董事長應國權,其在被判死緩同時,其子應飛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山西陽煤集團運輸部原部長張潤明被判無期徒刑,其子張某同時獲刑四年。
“傳銷”案件轉向網絡發展。傳銷早已臭名遠揚,許多傳銷案件就利用互聯網打著“網絡營銷”、“電子商務”等等新的名頭拉攏人員並迅速發展壯大起來,有的傳銷案件與真正的“電子商務”很難區分。在19例傳銷案件中,8例利用了互聯網。
伴隨經濟全球化的是企業家犯罪現象全球化。2012年,廈門遠華原董事長賴昌星、廣東飛龍集團老板曾漢林、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楊勝華這些外逃嫌疑人回國受審。外逃回國受審的還有,中國銀行(2.95,-0.02,-0.67%)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北京世紀綠洲投資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東哲等。2012年,既有外籍人士在中國被抓獲、判刑,如富星商貿廣場房地產開發(惠州)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胡煒昇 (美國籍)、廣東易網通原CEO吳植輝(澳大利亞籍)及廣州市美妮公司老板梁某(美國籍)。也有中國企業家在國外被抓,還有世界知名跨國公司雅芳在我國陷入“賄賂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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