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3日電/泰國1位知名政治活躍人士遭控侮辱王室,今天(23日)被判刑11年監禁。這也是在泰國頗具爭議的“冒犯君主”法律下,最新一起嚴厲判決。
今日新聞報道,曼谷刑事法院裁定,前雜誌編輯宋永特(Somyot Preuksakasemsuk)與兩篇冒犯王室的文章有關。宋永特今天上著腳鐐出庭,他已經遭監禁1年多,沒有保釋。
宋永特的律師在判決出爐後表示:“我們接受判決,但會上訴。”
律師說:“我可以確定他沒有刻意要違反第112條法律,他只是在做記者該做的事。我們會要求保釋。”第112條法律指的就是冒犯君主法。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分支負責人亞當斯(Brad Adams)表示:“法院似乎犧牲自由表達權益,採取扮演王室主要保護者的角色。”
他說:“法院裁決似乎對宋永特支持修改冒犯君主法的舉動更為關切,而不是對王室可能引發的任何傷害。”
根據冒犯君主法,任何確定犯下有辱泰國國王、王后、王室子嗣等罪名的人士,每條罪名最高可懲處15年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