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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就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兩個月以來,在公開場合6次談及反腐。 |
中評社香港1月24日電/法國《歐洲時報》1月24日載文《習近平高調反腐含多層意義》,摘要如下:
22日,中共最高領導集體“七常委”共同出席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在一個關鍵的時間點,向貪腐特權高調宣戰。
習近平就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兩個月以來,在公開場合6次談及反腐,於中紀委常例會議上再做表態,原可納入“常規動作”範疇作理解。但習近平在22日的發言中言辭強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等擴充“習式語錄”的提法還是推助了新一輪輿論波瀾。波瀾之下,實際蘊含了多層意義。
對於中共十八大後的整黨反腐風暴,外界始終有“政治反腐”、“有選擇有針對性反腐”的揶揄之聲,民眾間也存在既得利益者“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看法。對於後者,官方通訊社新華社曾發表題為《對個別高官反腐調查疑“爛尾”》的文章,直言不諱指出“反腐風暴”有洩勁之虞。習近平此次明確提出“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即是新一屆中共中央矢志高壓反腐的決心宣示,也是對部分不實言論與民眾希冀的響應。這是第一層意義。
輿論普遍認為,習近平的這番講話無疑為反貪系統工作再次注入強心針。習近平的講話突出了“常”、“長”二字,即經常抓、長期抓,“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善始善終、善做善成”,以實效取信於民,革除突擊式“鋤奸運動”。中共高層客觀上承認了腐敗在官場蔓延的趨勢,也明確表示自身可以具備調理這一沉屙頑疾所必需的韌性,依靠制度、借力民間的中國反腐新格局正在形成。這是第二層意義。
在談到制度反腐時,習近平“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表述,成為此次輿論關注的中心。從字面意義理解,其要旨在於強調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以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但“權力入籠”的口吻令其旨趣上升到新高度。如何行使和制衡權力,一直是各界在中共身上的目光所集之處,而由總書記親口表述“權力入籠”概念,則流露出前所未有的開明姿態,使輿論對中國新一屆領導者對執政文明的認識頗有些刮目相看。這是第三層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