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9日電/據南方日報報道,媒體的監督報道對推進食品安全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但近幾年有關報道屢現不科學、不客觀、不全面的現象,例如,“香蕉致癌”、“甲醛啤酒”、“毒蜜餞”等事件中,把“個案”推而廣之到整個行業;動輒使用“有毒”、“致癌”等詞語,誇大危害、製造冤假錯案。廣東省政協委員李汴生在提案中指出,食品安全涉及許多科學問題,報道要講科學,講證據。
身為華南理工大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系主任的李汴生委員認為,近年來我們食品產品儘管還存在不少問題,但整體的食品安全形勢在向好的方向發展。但目前的一些相關報道過於偏頗和誇大,使相關行業形象受損,加劇了公眾的恐慌和社會質疑,產生了明顯的負面作用。
他建議,食品安全事件報道也要強調“度”的問題,過於細節化地描寫劣質食品加工、渲染肮臟不堪的加工環境等,容易激化社會矛盾、誇大食品危害等,帶來社會負面效應。
特別是食品安全涉及許多科學問題。例如,食品中可能存在損害消費者健康的危害物質,但還要看所含危害物質的多少,是否達到危害人體健康的程度,風險低就可以忽視。因此,媒體或管理部門應設立食品專家監審,今後涉及食品安全的報道應通過監審的審核。
政府監管部門應建立由各方食品安全專家參與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專門機構,針對突發的食品安全事件及其報道,及時、準確和全面地發出權威信息,回應媒體和民眾的疑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