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韓國《朝鮮日報》報道,韓國政府高層官員29日表示,如果朝鮮強行進行第三次核試驗,聯合國安理會就將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章關於經濟及軍事措施的規定,進一步提出制裁朝鮮的決議案,向朝鮮施加壓力。該人士當天說,如果朝鮮無視聯合國決議,進行第三次核試,就按照聯合國憲章中制裁力度最強的第七章,尋求進一步制裁的方案。
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規定,安全理事會應斷定任何和平之威脅、和平之破壞、或侵略行為之是否存在,並應作成建議或抉擇依第四十一條(經濟制裁)及第四十二條(軍事制裁)規定之辦法,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及安全。其中,第42條規定,安理會如認為第41條所規定之辦法為不足或已經證明為不足時,須採取必要之空海陸軍行動,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及安全。”
2006年10月朝鮮進行第一次核試驗後,安理會通過了第1718號制裁決議案。當時就明確提到《聯合國憲章》第七章,寫明“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第41條通過該決議案。”
因此,將於下月擔任聯合國輪值主席國的韓國政府正在研究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起草最強而有力的決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