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人民日報報道,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2月18日開出了38張罰單,對足壇反賭打假工作中出現的違紀俱樂部和個人進行了處 罰,其中包括12個俱樂部和58個個人。其中,處罰最重的天津泰達和上海申花俱樂部均被罰款100萬元、扣6分,收回2003賽季甲A聯賽比賽獎項。上海 申花俱樂部在2003賽季甲A聯賽中獲得冠軍,收回獎項,意味著冠軍被剝奪。此外,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原中國足協官員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
此外,中甲俱樂部延邊長白虎因在2006賽季的一場比賽中故意輸球,被扣3分並罰款50萬;山東魯能俱樂部「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有關人員財物」被罰款100萬元;長春亞泰、河南建業和江蘇舜天3家俱樂部分別被罰款50萬元。
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此次是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的規定,經紀委會全體委員會議討論並表決,做出上述處罰。中國足協表示,處罰有兩個原則,一是尊重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和法律,二是綜合考量行為發生時的歷史環境及中國足球未來發展的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