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9日電/美國《僑報》2月19日載文《嚴控“查房”莫綁架公眾》,摘要如下:
眼下的大陸,伴隨“房叔”、“房嬸”、“房祖宗”因房產信息曝光而前僕後繼的是,福建漳州、江蘇鹽城、廣東廣州等地或出台規定或實際操作,均嚴格控制“以人查房”(即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權貴多少房,不讓民眾知”。官方動作透露出的如此邏輯,隨即引發輿論廣泛聲討,地方政府到底在保護誰的利益?
嚴控“以人查房”有理有據。“理”,輸入任何一個個人姓名就查詢房產信息,侵犯個人隱私,新規顯然是要保護個人敏感信息;“據”,此乃住建部頒行7年之規定,亦是國際通行規則,在美國的房產信息查詢網站上,查詢房產信息,只能通過房屋信息而不能通過人名去查,香港亦是如此。
既然合乎法理,又何以招致批評?公眾的焦慮在於,官方的舉動表面上是保護民眾的隱私,實際上卻會讓那些潛藏著的擁有多套房產的官員們披著法律的外衣得以繼續隱藏。一邊是公眾熱切期盼知曉官員信息,一邊卻是以公眾利益為名封堵通道讓貪官獲利。訴求未滿足卻被以法律之名綁架,公眾怎能不憋屈,不憤懣?
官方嚴控“以人查房”似乎理直氣壯,阻擋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則理屈詞窮了。旨在對房地產精准調控的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工程已經推行多年,一個簡單的數據庫整合技術,怎麼遲遲不見進展,非不能也,是不為也。《人民日報》就刊文明確指出,一些地方或部門的不配合就是其主要阻力。地方政府又緣何怠慢這一中央政令,是為了地方民眾的隱私?還是那些房多多們的達官貴人?
從理直氣壯到理屈詞窮,面對同樣的國際通行規則,那些官府的表現卻是典型的“拿來主義”,能保護自身利益的“以房查人”就是“精華”,損害自身利益的“信息聯網”就是“糟粕”,這就是基於國情的西風東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