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0日電/二零一三年對台工作會議昨日在北京舉行。與近年來同一會議是由賈慶林向會議作重要講話不同的是,今年的會議是由俞正聲擔任同一角色。此一事態間接證實了中共“十八大”後,外間盛傳的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聲將主管統戰工作,並兼任全國政協主席和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的傳聞。
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由於議程之一是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政府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尚未召開,故昨日的中央對台工作會議仍是由兼任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秘書長的國務委員戴秉國主持。而由於戴秉國已經七十二歲,早已超逾該職務的退休年齡,故估計在還有十幾天就將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將不再獲提名並被決定為國務委員,因而連同其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秘書長的職務也將一併卸任。故也就使人感到奇怪,既然今年的對台工作會議,已是比以往慣常的會期一月份延後,為什麼就不可以像去年因須適應台灣“總統”選舉,而推延到二月二十九日至三月一日才召開那樣,索性推延到全國人大會議選舉產生新的中央政府相關領導職務人員,尤其是新一屆國務院任命國台辦主管人員之後才召開呢?
實際上,這幾天台灣政壇媒體的小道消息就滿天飛,包括國台辦主任王毅將會回任外交部長,國台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或商務部長陳德銘可能會擔任海協會會長等。而本月一日公佈的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名單,國台辦的幾位副主任中,鄭立中、孫亞夫、葉克冬都名列其中,應是屬於屆齡退休前的過渡性安排,(其中據說孫亞夫因其專業暫時無人可以替代,因而將會延後幾年才正式退休),僅餘一位年齡相對年輕的陳元豐未有上榜。因此,曾任“陸委會”副主任的趙建民教授就指出,此顯示國台辦高層會有較大的變動,但王毅是否續任,以及誰會出任未來的海協會長,現在的判斷都還太早。而曾任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的董立文教授也認為,國台辦用人管道非常廣,現在很難觀察出有哪些人可望被拔擢為國台辦副主任,至今還難以看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用人的脈絡。一旦未來王毅也有所異動,那代表“習近平想全盤掌握對台工作的態勢明顯。”觀察過去兩屆國台辦主任王毅、陳雲林,“專才”並非中共重要考慮,“政治考慮”才是重點,必須是總書記所信任的人。
在滿天飛的小道消息中,也夾雜了一些議論,認為倘是由陳德銘接任海協會長,是恰當人選,因為他過去在兩岸經貿談判上常是主要參與者,很瞭解台商需求,相信他若到海協會,一定可和台商有更好的互動。但也有台商認為,陳德銘已是商務部長,他若擔任同屬正部級的海協會會長,“是不是有些委屈他?”
其實,陳德銘已經六十四歲,也已接近退休年齡,而且在“十八大”未再當選中央委員,恐怕也與即將退休有關。因而平級調任海協會長,已是發揮其談判及熟悉台灣情況的專長。而在“十八大”上,他曾批評台灣的基礎設施落後,喊話台灣應讓更多的陸資赴台參與基礎設施投資,還批評兩岸“CEPA”呈現不對等亦即只有大陸向台灣“讓利”的情況,新聞台灣也大陸商品“讓利”。因此,這或可被視為他將要接任海協會長的重要徵兆。
不管怎樣,今年的對台工作會議沒有等到全國“兩會”開過後才召開,可能是與這個會議上例行會議,及級別相對低些有關。實際上,根據過去歷次報道的中央涉台工作會議的規模和規格,從低到高計大約有全國台辦主任會議、對台工作會議和中央台灣工作會議。因而這次“二零一三年對台工作會議”應是一次中等規格的會議,因而其出席者,比“全國台辦主任會議”的只是一級地方行政區劃的台辦主任,多了該地的負責人(應是各省、區、直轄市和副省級市分管對台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或副行政首長)。因此,這只是例常的年度工作會議,並非是針對兩岸關係和台海形勢發生重大變化,必須進行重大政策調整的“中央台灣工作會議”的級別,因而也就無須勞動到兼任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習近平出席,而只是由兼任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的俞正聲出席。在此情況下,也就無需等到涉台系統主管人員調整之後才召開了。
或許,在全國“兩會”換屆,新一屆中央政府領導機構人員各就各位之後,換將會舉行更高級的“中央台灣工作會議”,並據據鄧小平年代有“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鄧六條”(並輔以《告台灣同胞書》、“葉九條”等),江澤民時代有“江八條”,胡錦濤時代有“胡四點”那樣,屆時習近平也將會有針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新情況,尤其是在步入“深水區”後的實際情況,與時俱進甚至是有重大突破的新論述發表。
不過,俞正聲昨日的講話也有一些新意,尤其是他強調,“做好對台工作事關國家核心利益和民族根本利益”,將對台工作的性質和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國新辦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發表的《中國的和平發展》白皮書所示,中國的國家核心利益包括: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統一,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政治制度和社會大局穩定,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另外,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則包括:一、造福於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二、讓整個中國包括台灣地區繁榮昌盛、興旺發達。
而俞正聲昨日在講話中提出的八個“要”,即要更加積極有為地做好今年對台工作,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全面發展。要努力增進兩岸政治互信,反對“台獨”分裂圖謀,保持兩岸關係發展正確方向。要加快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加強兩岸產業和金融合作,支持幫助台資企業發展,促進海西經濟區建設。要堅持把團結廣大台灣同胞作為對台工作主線,努力為台灣同胞多做實事、多辦好事。要進一步促進兩岸人員往來,深化文化教育等各領域交流,擴大兩岸基層交流。要著力提高兩岸交流的品質和效益,積極推進制度化建設。要鼓勵兩岸學術界從民間角度就解決兩岸政治問題開展對話。要切實做好台胞權益保護工作。
其中前面兩個“要”是屬於“國家核心利益”的範疇,而後面六個“要”是在涉台工作中落實“民族根本利益”的具體內容。
或許,這番談話內容,是在為習近平未來就對台工作方針政策發表最新論述,而預先營造輿論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