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PM2.5總量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點區域細顆粒物污染防治體系
環境保護部日前發布《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在開展細顆粒物排放總量調查的基礎上,實行細顆粒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將細顆粒物納入污染物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
細顆粒物即PM2.5,按照意見稿,其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各種污染源和發生源向空氣中直接釋放的細顆粒物,包括煙塵、粉塵、揚塵、油煙、油霧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學活性的氣態污染物在空氣中發生反應後生成的細顆粒物,這些前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氨等。防治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污染應針對其成因,全面而嚴格地控制各種細顆粒物及其前體污染物的排放行為。
意見稿明確了細顆粒物污染防治目標,即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監控機制和考核機制,構建完善的政府和企業目標責任制,基本建立起重點區域細顆粒物污染防治體系,並逐年減少細顆粒物排放總量;到2020年,建立區域層面大氣污染監測、評估、監督體系,細顆粒物排放總量顯著下降。
意見稿關於污染預警與應急措施的內容中,提出建立部門間氣象條件與空氣質量會商機制。對於未來可能出現的嚴重空氣污染,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應根據當地細顆粒物來源和污染源分布情況,制定嚴重空氣污染的應對方案,包括:緊急關停的排污設施名單、敏感人群防護方案、不適人群治療方案等。出現嚴重空氣污染狀況時,應及時啟動應對方案,開展相關工作。應將老年人、中小學生、體弱多病人員等作為敏感人群,及時發布個人防護建議,包括減少戶外活動、關閉住所門窗、停止體育鍛煉、外出佩戴防護用口罩等。
另外,意見稿中關於“應將制定城市建設規劃作為防治細顆粒物污染的重要手段”的表述引人矚目,其內容包括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設置公共交通系統,緩解交通擁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