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造字及組成
在秦始皇統一漢字後,漢字的數量也在不斷地增加,很多新造的字不斷出現:
隋文帝楊堅原為隨國公,但因“隨”字的“辶”有不穩定之意,故去掉“辶”,而造“隋”字作為國號。
唐朝時,武則天根據“日月當空”之意而造字“曌”(同“照”字)作為她的名字。
五代劉岩取“飛龍在天”之意創了自己名字內的“龑”字。
在近代,由於大量西方知識的湧入,也造了許多字。例如隨著“Beer”傳入中國,如何用漢字表達是一個問題,最初譯為皮酒,後覺不妥,於1910年左右創造了“啤”字——譯為“啤酒”。為了表示英制的單位,還造了一些多音節的字,如裡(海裡)、嗧(加侖)、瓩(千瓦)、呎(英尺)等。不過這些多音節的字在1977年7月20日大陸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國家標準計量局發出《關於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中被淘汰,在大陸地區已不再使用,但台灣等地仍可見到。
目前由於信息化及用字的規範,漢字已經不再任意增加新字。唯一的例外是元素周期表中的各種元素,如“氦”、“氯”、“氡”、“鍺”、“鉻”、“鈾”等。這種造字方法還在一直沿用,用於新元素的命名。化學元素的造字規律詳見元素。
六書是漢字構成的分析,在周禮中就提到了六書,但是沒有說明具體內容。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詳細闡述了“六書”的漢字構造規律: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項為造字原理,是“造字法”;而轉注、假借則為用字規律,是“用字法”。惟要注意的是,“六書”是對漢字產生的整理及分類,並不是造字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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