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人的陷阱
“目前投資移民也存在一定的風險”,王輝耀說,比如美國的EB-5簽證,非美國人去投資期間,只能獲得臨時綠卡。在獲得綠卡之前,需要選擇區域投資中心,很多區域投資中心是民營機構,不提供投資擔保,甚至有很多政府項目也沒有擔保。此外,申請人還要承擔綠卡風險。劉森認為其審核通過後一開始只能拿到有效期為2年的臨時綠卡,2年後美國移民局將審核申請人的投資款是否仍在項目及真實就業數等,不符合投資者也拿不到真正的綠卡。
除此之外,投資移民項目欺詐也是屢有發生。如2月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其網站上宣布,居住在伊利諾伊州的一名商人以及其兩家公司已對尋求利潤與移民的海外投資者形成詐騙。這場被媒體稱為美國投資移民史上最大騙局的案例牽涉的超過250名投資人多數來自中國,目前1.45億美元的投資款已被當地法院凍結,但1100萬美元的管理費已被被告揮霍得只剩下200萬美元。
王輝耀接受本報採訪時認為,近幾年中國人對外投資移民遇到的失敗案例並非一樁。曾為投資人代理芝加哥會議中心(ACCC)項目證券欺詐訴訟的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森告訴本報,當時賽思創建了芝加哥會議中心與芝加哥洲際區域中心信托(IRCTC)兩家公司,投資人每人除付50萬美元投資移民款外,還要付給項目管理方即賽思團隊41500美元管理費。作為購買ACCC項目股份的回報,投資人將通過EB-5投資移民拿到美國綠卡。而實際上賽思取得項目許可的部分文件是偽造的。
據劉森介紹,此次美國移民案也屬於EB-5型,“其被告人的騙術並不高明,中介人員理應早就發現”,劉森說,而類似項目之所以能在中國瞞天過海的原因之一是,與其他國家辦理投資移民直接找律師不同,國內人辦理投資移民多是先找移民公司,再由移民公司聯繫律師等專業人士。由於移民公司以拿服務費為主要盈利點,其自身就希望項目“多多益善”。
除中介受利益驅動外,更深層的原因更在於中國人近兩年的投資移民需求越來越強烈,使得服務機構“蘿蔔快了不洗泥”。
而對移民流入國而言,美國康永華律師事務所北京首席代表Gary告訴本報,美國移民局正在討論內部草案,赴美移民人的移民動機將更受關注,美國等國也更傾向於接收科學家等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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