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新華網報道,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日前聯合印發《厲行節約嚴格經費管理的規定》,明確了按戰鬥力標準花錢辦事、嚴格經費分配與審批、控制非急需基建投資、規範集中採購集中支付、從嚴管控會議集訓和公務接待開支等17條具體規定要求。
《規定》以習主席關於加大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力度,發揚艱苦奮鬥光榮傳統、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指示精神為指導,與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相銜接,著重對“哪些錢能花、哪些錢不能花”作出明確和規範。
——從花錢辦事源頭嚴起,強調經費投向投量向“能打仗、打勝仗”聚焦,優先保障軍事鬥爭準備、信息化建設、高新技術武器裝備建設、新型作戰力量建設、實戰化軍事訓練、新型軍事人才培養、政策制度調整改革等重點,擴大標準化供應範圍,改進和加強預算管理,堅決防止重複建設、貪大求洋、鋪張浪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從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領域嚴起,規範了基建投資、集中採購、會議接待、紀念慶典、預算外經費收支、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以及公費出國(境)、自購車輛等財經事項,強調嚴格按標準、按程序、按權限管錢用錢,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加大財經管理整治力度。
——從管住“錢袋子”嚴起,要求加強資金支付、結算報銷等環節的管控,運用信息手段動態監控部隊賬戶變動和資金流動情況,推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管理,嚴格控制現金使用,堅決堵住搞不正之風的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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