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2008年5月國民黨在台灣重新執政後,馬英九當局明確表示反對“台獨”、認同“九二共識”,並在改善兩岸關係的基礎上推出“活路外交”政策;大陸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對台灣的一些涉外活動也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從而使台灣參加了包括世界衛生大會在內的某些官方性國際組織會議與活動。今後,兩岸可以在民間性國際組織上多著力,可由現今的共同參與發展到共同主辦國際會議與國際活動,比如先從敏感度低的領域如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合作進行相關公共外交活動,可以著手進行試點式合作,然後逐漸擴大和加深合作的範圍,在累積一定的經驗與互信基礎後,再擴展到高敏感度領域的合作。
三是相互尊重、累積互信的原則。由於兩岸分離以及在國際間的鬥爭已長達數十年,兩岸的互信基礎很脆弱,如何在國際社會通過公共外交活動累積兩岸互信基礎,也是兩岸在這方面的合作必須秉持的原則與方向。由於多種原因,台灣民眾對國際參與有較高的熱情與期待,而公共外交活動的參與者主要是民間團體、社會組織、精英人士和廣大普通民眾,因此兩岸在國際社會共同推動公共外交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滿足台灣民眾的這方面需求。只有吸納兩岸民眾在國際社會共同參與多種形式的公共外交活動,在活動中通過相互尊重,進一步增進相互瞭解與理解,兩岸的政治互信基礎才會更加擴大和扎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之路才會走得更順暢,兩岸雙贏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目標才能達成。
兩岸在公共外交領域合作的途徑與方式
兩岸在國際社會合作展開公共外交活動可以分層次、多領域、全方位地進行,其途徑與方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團結協作、相互扶持的方式,在國際經濟活動中謀求兩岸利益的最大化
在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快速發展的今天,兩岸在海外的經貿活動相當活躍,成為全球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生力軍。以往兩岸國際經貿活動多各顧各的,但在兩岸經貿文化大交流、大發展的形勢下,兩岸在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之中可通過共同協作,瞭解外國(地區)的經濟環境、政策法規和民風習俗等情況,扶助兩岸企業到外國(地區)發展,也可發揮各自優勢,共組企業團隊在國際上打拼,以有效展開對外貿易、投資等活動,使兩岸在不斷變動的國際經濟金融環境中,經由合作自強謀求雙方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二)以共推中華文化偉大復興的方式,共享中華文化復興所帶來的利益和中華民族強盛的榮耀
由於中國大陸綜合實力的增強和國際影響力的提高,國際社會對於漢語學習和中華文化的興趣日益濃厚。與此同時,文化創意產業在全球各地興起,兩岸可以乘此東風,在國際社會合作推動包括漢語教學在內的文化創意產業。兩岸可以通過共同合作,進一步助推海外的漢語熱,在國際間發揮兩岸文化產業的優勢,共同做大、做強中華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大力提升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相信在博大精深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只要兩岸民眾攜手並進,定能建構起適合於自己的共同價值觀,並為復興中華文化、提高中華文化在國際上的地位做出共同貢獻,進而讓兩岸人民共享中華文化復興帶來的利益和中華民族強盛的榮耀。
(三)以擴大公民參與的方式,提高兩岸民眾在非政府組織活動中的積極作用
隨著全球化的深入和信息網路時代的來臨,公民社會在全球範圍內迅速發展,各國(地區)民眾的參與意識越來越高,公共外交在國際關係中所起的作用也日顯重要。我們要尊重台灣同胞對國際參與的熱情,通過擴大公共參與發揮台灣民眾在國際社會的積極作用;與此同時,兩岸也要理清國際參與不是為了單方的利益,而是為了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具體而言,除了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會議和活動外,在不涉及國家主權問題的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是民眾參與公共外交活動的空間地帶。通過提高兩岸民眾對這些領域的非政府組織會議和活動的參與熱情,一方面可以擴大兩岸民眾的國際參與度、增進兩岸互信,另一方面也將為國際社會進一步瞭解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更多的管道,同時也有利於提升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的國際形象。
兩岸合作共推公共外交:可供實踐的方向
以往兩岸對國際組織會議與活動只是分別參與,沒有共同參與(即共同組成一個團隊參與其中),更缺少共同主辦,今後兩岸在國際社會合作展開公共外交活動即可以採取後面兩種形式。兩岸在國際社會共推公共外交活動應是多面向的,涉及的領域會隨著經驗的累積和時間的推移而擴大。除了兩岸合組團隊共同參與及共同主辦國際組織會議與活動外,就目前兩岸合作共推公共外交的可操作性而言,本文不妨提出以下三個可供實踐的方向。
一是兩岸合作共同推廣漢語文化。如前所述,由於中國大陸綜合實力的提升,世界範圍內已掀起一股學習漢語的熱潮。兩岸在漢語教學與推廣方面各有優勢,大陸在世界各地開辦的孔子學院已有350多家,台灣在海外也有不少台灣學院從事漢語教學,並積累了較多的教學經驗。兩岸目前所用的文字有簡體與繁體區別,但這並不影響其在海外合作推動漢語教學工作,相反可以發揮各自所長,將漢語完整地推廣到全世界。2011年9月7日兩岸在北京簽署“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備忘錄”,並舉辦座談會,兩岸達成共同制定漢語教學認證標準。今後兩岸可以考慮互聘對方教師到海外教學,共同舉辦國際研討會探討海外漢語教學經驗等。如果條件成熟,兩岸還可以共同編寫有關教科書,在海外展開合作辦學等。兩岸在漢語文化推廣方面通過共同參與和共同創造,可以使漢語和中華文化在世界範圍內得以進一步推廣和弘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