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6日電/位於卡爾斯魯厄的德國聯邦憲法法院5日宣佈,正式駁回具有新納粹主義色彩的“德國國家民主黨”關於請求最高法院裁決其政黨地位合法性的訴求,從而為最終取締這一極右翼政黨掃清了一個司法障礙。
新華社報道,德國16個州的州長2012年年末一致同意向聯邦憲法法院提出申請,建議把取締“德國國家民主黨”這一具有極右翼色彩的政黨引入司法程序。該黨隨即向最高法院提起反訴,請求聯邦憲法法院裁決其存在本身並不違反德國憲法相關條款,同時聲稱德國各州政府及議會對其採取的行動“侵犯”了其作為獨立政黨存在的合法權益。
“德國國家民主黨”成立於1964年,到去年底有登記成員6000餘人。該黨在2009年德國大選中獲得約1.5%的選票,遠未達到5%的進入聯邦議院的門檻。雖然沒有獲得聯邦議席,該黨卻在兩個地方州議會中擁有極少數席位並公開接受社會捐資。由於該黨鼓吹種族主義、進行排外宣傳併為納粹罪行辯護,其綱領被德國各州政府普遍視為違憲。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5日的公告中指出,“德國國家民主黨”提請最高法院裁決承認其符合德國聯邦憲法的合法性動議缺乏有章可循的法律基礎,而各州政府及議會認定該黨的極右翼主張有違憲法而對其構成的所謂“權益損害”並不存在。公告同時還回絕了“德國國家民主黨”關於制止公開討論取締該黨的要求,指出可允許社會各界在“客觀公正的框架下”就此發表看法。
2003年,德國聯邦政府曾向憲法法院提出取締該黨的申請,但由於當時憲法法院認定一些證詞來源於受聯邦政府雇用的證人而缺乏完全獨立及客觀公正性,使當年的取締努力未果。
在德國,徹底取締一個政黨的法律門檻很高。有民意擔心,一旦取締該黨的訴訟失敗,日漸式微的“德國國家民主黨”反而會從宣傳戰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