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很有成效”
對於備受關注的房產稅,黃奇帆表示,重慶的“房產稅很有成效”。
2011年1月27日,重慶在全國率先出台房產稅細則,由此成為全國房產稅改革的試點城市,從2011年1月28日開始面向個人房產徵收房產稅。
黃奇帆透露,正是由於推出了包括房產稅在內的一系列調控手段,中央才同意重慶不搞限購。“現在我們的房價很平穩,我不能說這全是房產稅的作用,只能說是重慶調控房地產的‘五招’起了作用。”
黃奇帆告訴記者,重慶調控房地產的“五招”包括:一是土地調控,規定地價不超過房價的1/3;二是金融調控,也就是控制按揭貸款,第一套房首付兩成,第二套房首付五成,第三套房零按揭、全首付;三是控制投資力度,每年的固定資產投資當中房地產投資不得超過25%;四是按照人均一定平方米數量計算,設定重慶房地產建設的一個總量,過量了就會有泡沫,建少了又不夠住;五是稅收調控,稅收又分直接稅和間接稅,有四種間接稅跟房地產有關,分別是交易契稅、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
他進一步解釋:“房產稅屬於資本稅,不是直接交易環節的稅種,有了這個稅之後,增加了高檔房產在持有環節的成本,這樣有助於遏制投機,並且增加了一定的稅收量,而且講究了徵收的策略。”
對於徵收房產稅的策略,黃奇帆也進行了詳細解釋。“很多人罵我,說重慶房產稅征得很少,但他們恰恰不知道這正是奧妙之處。”他表示,“房產稅作為試點,如果一開始就徵收很多,就會像所得稅那樣,落得都罵娘的下場。管事的人需要在制定政策的環節講求策略和技巧。”
重慶房產稅主要針對中高檔住房的策略,減少了試點阻力;實行差別化稅率又能讓應稅對象接受房產稅,符合容易操作的原則。黃奇帆告訴記者:“不要看我們現在徵收的稅少,如果十年以後來看,徵收對象增加之後那是不得了的,而且未來我們還可以考慮將房產稅的稅率逐步提高,這需要一步一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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