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張德江在廣東代表團與鐘南山代表握手。 |
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00多天後,66歲的張德江3月14日當選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執掌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履行13億人民賦予的神聖權力。在更加注重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作為新中國第九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人大履職
政協會議發言直面北京霧霾
京華時報報道,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後,張德江多次強調,加強國家民主法制建設,把各項事業納入法制軌道。環境領域的立法,是張德江的一個關注點。3月4日,張德江在新一屆全國政協民革、台盟、台聯界別委員聯組討論會上,仔細聽取了委員們關於“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化”等法制建設方面的發言。
張德江充分肯定了環境立法的必要性:“尤其是北京地區、包括整個華北地區連續多天出現嚴重的霧霾天氣,使環保問題進一步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他還回憶起往事:“我在農村插隊的時候,在地裡幹活兒渴了,就到小河溝,把水噗嚕、噗嚕就喝。現在,恐怕沒有人敢直接喝了。”
張德江提及的在農村插隊,是他40多年前在吉林省的知青歲月。1968年,張德江從長春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汪清縣羅子溝公社插隊,屬於被稱為“老三屆”的知識青年。他在擔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後,還兼任了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高度重視人大工作。實際上,張德江在多個地方任職期間,都曾對立法等法制工作進行了諸多探索。
2005年,張德江便在廣東表達了關於立法的觀點:“始終把發展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立法的出發點和歸宿。”
2012年3月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後,張德江不止一次強調了法制環境的重要性:“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決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堅決防止和反對以言代法、以權代法、干預具體案件”。
權力不能游離監督制約之外
“中國共產黨要提高執政水平,鞏固執政地位,就要加強和改善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尊重人大的地位。”任職廣東期間,張德江如此強調。
他還特別提出人大要建成“三個機關”的概念,即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努力建設成為名副其實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的代表機關。
“我們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執政掌權的第一責任,就是為人民服務,絕不可用來謀取私利,絕不可把權力游離於人民的監督和制約之外。”2006年,張德江在署名文章《理想.責任.能力.形象》中這樣寫道。
張德江一再重申,“一府兩院”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要重點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通報重要工作情況的制度。
他還表示,要加強監督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黨內監督、群眾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等權力制約監督機制,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協依法獨立履行監督職能。這一切,都是為了更好地將人民賦予的權力處於監督和制約之下。
在一次會議上,張德江曾動情地說:“有些幹部抱怨群眾覺悟低、素質差,不配合工作。請問:你深入群眾了嗎?你了解群眾嗎?你和群眾的感情到底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