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提拔”合規嗎?
據有關條例,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應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應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徐韜從正科級晉升至副處級,歷時僅一年半。
據有關規定,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需要,可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但報上一級職位的,需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湘潭組織部門稱,徐韜符合這一要求。
湘潭市委組織部政研室負責人說,徐韜“非常優秀”,一方面是參加郴州2012年縣處級領導幹部公選時,徐韜的面試成績排在第一位,綜合成績名列前茅,另一方面,其南京大學國際政治專業的本科背景也是“過得硬”的。
當記者問到徐韜如何評價自己的工作能力,他思考了一會兒,回答說“我的能力符合我的崗位”。
對於徐韜的具體工作業績、誰批准徐就讀全日制、公選成績及排名、跨市錄取具體過程及是否合規等核心質疑,湘潭官方始終以“不予回應”或“報上級審批”為由進行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