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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未能藉外傭居港權案解決“雙非”
http://www.CRNTT.com   2013-03-26 00:36:47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左1)表示,會盡量利用本地法律體系下的途徑解決雙非兒童的問題。(政府新聞處圖片)
  中評社香港3月26日電(記者 畢捷宜)香港有逾30萬名外傭,部分居港逾7年。終審法院25日裁定外傭沒有居港權,港府建議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冀藉此同時堵截外傭及“雙非”擁有居港權,但判詞指今次沒有參考1999年人大釋法決定,亦能作出裁決,故沒有需要提請釋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下午見傳媒時表示,會盡量利用本地法律體系下的途徑解決,但未有公布具體做法。

  外傭居港權案終審法院判港府勝訴,終院指外傭在港住滿7年只是符合《基本法》中“通常居住”其中一個特點,然而外傭居港有很大限制,包括需要住在僱主的居所、須與僱主簽約,約滿後亦要返回原居地,5名法官一致裁定外傭不享有居港權。

  政府要求終院在外傭居港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期望藉此一併解決“雙非”問題。不過,終院表示沒有需要,判詞指法院不需要參照1999年的人大釋法決定,已可裁定外傭不符合居港權,亦列出3個提請釋法的條件,包括涉及《基本法》第158條處理中央政府管理事務或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第二是要看需要,第三則是否富爭議,否則釋法可能會被濫用,任何荒誕的理由亦可提請釋法。而今次是因為沒有需要,5名法官一致拒絕釋法。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5日下午見傳媒。黎棟國表示歡迎終審法院的裁決,對於在港生的“雙非”兒童居留權問題,政府會考慮在本地法律制度下其他可行方案,重申繼續採取行政措施,嚴格執行“雙非”孕婦來港產子“零配額”政策。

  被問到政府會否提請釋法,袁國強重申利用本地法律體系解決,又指有若干方案,但還要研究終審法院的判詞,及會否對政府心目中的方案有法律影響,故不便現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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