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按照國務院規定,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一季度都要公佈調控細則和價格調控目標。在廣東率先公佈細則後,3月30日與31日,北京、上海、重慶、濟南、大連、合肥等城市都按時發佈了樓市調控地方版細則。一系列“央地聯動”的政策組合拳“出拳”迅猛,將從限購、限貸、稅收和住房信息聯網等方面全面升級調控。本報綜合報道
分析:20%個稅如何執行或存懸念
據新華社電 至昨日,不少二三線城市“國五條”細則陸續亮相。與京滬等一線城市相比,這些城市總體上房價漲幅要小一些,面臨的調控壓力也稍輕。
各地細則嚴格遵循“國五條”要求,沒有特別的“自選動作”,如何執行“20%個稅”政策也有待關注。業內人士提醒,地方細則落地後,應嚴格執行、穩定預期,防止市場“利空出盡”心態助推房價上漲。
特徵1——普遍不設“自選動作”
據新京報報道,總體來看,與京、滬的“單身限購”等不同,各二三線城市的細則相對“從簡”,沒有“自選動作”。在“進一步”限購、限貸、增加土地供應、加強市場監管等方面,也是按部就班。
一些城市重申了調控政策執行的連續性。比如,濟南31日出台的細則中特地強調“繼續嚴格執行”有關通知。
特徵2——完成“限漲”目標是重點
房價控制目標是樓市調控政府責任考核中的核心指標。與北京提出的“降價”不同,二三線城市更多是“限漲”。比如,大連31日以公告形式發佈的“國五條”細則,全部內容便是“限漲目標”: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同比增幅控制在我市同期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以下。
與2011年多地以“全市年度生產總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參照目標不同,此次大連、合肥、重慶、濟南等城市進一步明確“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不高於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
值得關注的是,不少城市對房價控制都設立了嚴格的把關機制。比如,重慶提出“加強預售管理,對報價過高、漲幅過快的商品房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合肥要求“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物價、房產部門指導的商品房項目,價格主管部門暫不予以價格備案、房產部門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等等。
特徵3——多地未涉及20%個稅
對於備受關注的“20%個稅”政策,濟南、合肥等地的細則沒有涉及。國務院出台的“國五條”細則要求:“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但是,一些城市建立信息化的房屋登記系統時間並不長,對不少較早交易的二手房的價格信息並不掌握,核實房屋原值有一定難度。業內人士呼籲,對“20%個稅”政策,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以細化,尤其對無法核實房屋原值的二手房交易如何徵繳個稅,更應明確操作口徑,便於地方遵照執行。
特徵4——引導房企增加普通住宅
通過一系列“組合拳”對二手房交易進行一定程度打壓之後,一些需求將轉向新房市場。一旦後續供應不足,部分城市新房市場供求短缺的情況將進一步加劇,為以後房價上漲埋下隱患。為此,此次不少二三線城市的細則比較注意引導房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
比如,重慶細則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優先支持開發貸款需求。”
業內人士指出,隨著細則陸續“靴子落地”,加上此前已提前消化不少購房需求,預計今後一段時間市場將明顯“遇冷”,房價漲勢也會被遏制。與此同時,要警惕市場“利空出盡便是利好”的預期,從嚴執行調控政策,防止市場出現反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