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8日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到香港大學出席講座,就“香港憲法之我見”發表演講,他在回應提問時說,根據基本法15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條文的解釋,香港的法院都會受到約束。
他又表示,由於人大常委會並非法院,在解釋基本法條文時,不一定需要提供任何理據。
香港電台報道,馬道立認為,這情況令香港法院出現兩個困難,第一是法院並不知道人大常委會在解釋條文時有何理據,第二是由於香港實施普通法,法院在應用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時有難度。
馬道立又表示,即使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荒謬或不公平,根據基本法,香港的法院亦需要跟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