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1日電/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變性人W小姐被婚姻注册處拒絕其結婚申請,為自己與香港200名同路人爭取婚姻權,提出司法複核後連敗兩仗,下周一(15日)將由英國禦用大律師彭力克代表,出戰終審上訴。
W本為男性,2005至2008年在香港公立醫院施手術變為女兒身。代表W的外籍律師韋智達表示,W在各層面都獲認同為女性,享有女性待遇,唯獨婚姻上只能與女性結婚。
出生證明性別仍為男性
案件源自年逾30歲的W,欲與男友共諧連理,雖然W的身分證、大學證書等文件皆顯示她為女性,但婚姻注册處指其出生證明性別未改,仍為男性,拒絕讓“兩男”登記為合法夫婦。W爭議《婚姻條例》中“女人”二字,應包括變性後的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