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傳合
財政部公布了中央本級2012年“三公經費”預算執行和2013年預算安排情況。數據顯示,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69億元,與2012年預算執行數相比減少1.26億元。財政部表示,將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規模,中央本級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總規模比上年只減不增。(4月18日中國新聞網)
中央部門通過加強“三公經費”預算執行管理,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規模,相比上年只減不增的舉措,凸顯了中央本級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的有關要求,值得肯定和讚賞。
相比之下,一些地方政府對財政三公經費”預算的執行和管理卻不盡人意。有的對公開三公經費猶抱琵琶半遮面,羞羞答答,遲遲不予公開;有的心存疑慮,避重就輕。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除了因一些地方領導不重視外,其中的玄機還在於缺乏直面社會和公眾的信心,最主要的恐怕還是擔心公款消費受限,進而影響到個人仕途和政府公信力。
近年來,“三公”經費公開已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按說,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比照中央財政的做法,公開政府“三公經費”財政預算。畢竟,公布“三公經費”預算,對於打造“透明政府”、“陽光政府”至關重要。往大處說,公布三公經費財政預算直接體現著政府的政策意向和經濟運作的好壞,對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進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大有益處。往小處說,如果不向老百姓交實底,不可避免地會引來公眾質疑和不滿。
由此可見,作為各級地方政府,既要將 “三公經費”預算管理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更要切實保障公眾的選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從正面回應公眾對於地方政府 “三公”經費公開的熱切期盼。只有這樣,才能打消公眾疑慮,努力打造人民信任和滿意的政府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