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愛心人士在蘆山縣為群眾發放救災食品、飲料等物資。 |
中評社香港4月26日電/民政部救災司司長龐陳敏昨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記者會上表示,所有接受捐贈的社會組織應對捐贈者負責,應把善款去向向捐贈者、向社會公開,雅安地震捐款結束後亦會考慮引進第三方對相關捐贈活動進行評估。
龐陳敏表示,雅安地震發生後,民政部發出通知,對各類慈善組織針對捐款統計、反饋、監督,特別是信息公開作了非常明確的規定。比如,要求誰接收、誰反饋,社會組織只要接收了,就要對捐贈者負責,告訴捐贈者其善款的去向;鼓勵社會組織根據捐贈者的意願參與災區災後重建規劃,以及要求社會組織依法向當地民政部門統計匯總等。
龐陳敏亦指出,對社會組織接收善款的監督亦很重要,一方面希望社會組織能夠通過行業自律,自我約束、依照法規和組織章程來開展募捐活動,另一方面政府會強化監督,將通過公告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哪些組織是依法開展活動,善款去向是說得清、具備公信力的;哪些組織未有全面公開詳細帳目,是不可信的。
此外,還會引進審計檢查部門的專業監督。龐陳敏強調說,民政部會要求一些主要獲得接收款比較多的機構,接受審計部門進行專項的審計監督,同時亦考慮在地震捐款接受後引進第三方力量對有關捐贈活動進行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