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別國以保競爭優勢
作為世界頭號經濟大國,美國擁有大多數國家無法比擬的知識技術優勢,這既是美國的驕傲,也成為隨時打壓制裁別國、保護本國利益的武器。
根據301條款,美國可以對它認為的“不公平”的其他國家的貿易做法進行調查,最後有可能採取提高關稅、限制進口、停止有關協定等報復性措施。對於上了“重點國”名單的國家,美國將與之談判,如談判未成,則施行高關稅等報復手段。306條款比301更嚴格,若發現對方執行雙邊知識產權協議的努力減退,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可無需調查,直接採取貿易制裁行動。301條款因此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外表下,具有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性質。
專家指出,美國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不僅保護了本國擁有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提升了美國企業的競爭力和實力,更可以使美國保持長期的技術優勢。屠新泉說,創新、技術領先是美國的競爭優勢,也是看家法寶,所以他們對知識產權問題非常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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