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1日電/9日上午,中國台灣地區的“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射擊,造成1名船員身亡,漁船嚴重受損。菲海岸警衛隊10日承認,槍擊事件是該機構人員所為,並向死者家屬表示“同情”。
新華社發表時評文章稱,這是菲律賓官方在槍擊事件過去整整一天後首次做出正式回應。只可惜,這份姍姍來遲的聲明非但沒有向外界還原事件的來龍去脈,反倒更像為本國公務人員開槍射殺台灣漁民的野蠻行徑開脫責任。然而,菲律賓方面的狡辯根本站不住腳。
首先,事發地點位於鵝鑾鼻東南方160多海里處,菲方辯稱屬於“菲律賓專屬經濟區”,而根據台灣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說法,為台灣與菲律賓“重疊經濟海域”,沒有達成漁業作業安排。此外,屏東縣當地船長許聰明表示,漁民在海上作業都會通過無線電溝通,據他所知,“廣大興28號”遇襲時正在台灣所屬漁區內進行延繩釣作業。
其次,“廣大興28號”是一艘排水量僅15噸的小船,而涉事的菲律賓公務船是艘34米長的鋼鐵船,“廣大興28號”真如菲方所說會撞擊公務船嗎?那麼無異於以卵擊石。反觀菲海岸警衛隊方面,其“被迫開槍示警”的結果是在漁船上留下數十個彈孔,並造成1人死亡,船體嚴重受損。另據台灣當局“海岸巡防署”通報,在漁船全速逃離時,菲公務船仍緊追不捨約1個小時。裝備精良的公務船對一艘小漁船下此狠手,這種罔顧人命、恃強凌弱的霸行讓人在情感上難以接受。
實際上,菲律賓早有野蠻對待大陸和台灣船隻的前科。正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所言,菲方曾屢次對手無寸鐵的中國漁民使用武力。比如2000年5月,菲律賓海警在巴拉望島附近海域圍追槍擊中國漁船,致使船長中彈身亡;2006年1月,台東籍漁船在蘭嶼和呂宋島北部的海域遭菲律賓水警開槍射擊,船長遭槍殺身亡。至於菲方在南海海域攔截和扣押中國漁船事件也時有發生,去年爆發的黃岩島事件正因菲律賓軍艦襲擾中國漁民、漁船引發。
在近年來的南海爭端中,菲律賓政府一方面“小動作”不斷,一方面又聲稱要通過訴諸法律等和平途徑加以解決。此次菲方射殺台灣漁民之舉不僅與其口中所謂的“和平途徑”背道而馳,也違反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正是菲方罔顧國際法的表現。
事件發生後,海峽兩岸一致強烈譴責菲律賓的所作所為,要求菲方立即進行徹底調查,妥善處理這一事件。菲律賓方面應拿出誠意對事件進行認真調查,並採取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實際行動維護中菲關係以及南海局勢的安寧與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