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12日電/台灣“海巡署”南巡局長張德皓表示,菲律賓肇事公務船艦一旦出沒在台灣經濟海域,將依國際海洋法逮捕。
台灣自由時報網報道,菲國槍殺台灣漁民,引發群情激憤,海洋巡防總局南機隊長敖曼偉於護漁行動指出,因應台菲關係,台菲合組調查小組,“海巡署”也受邀加入,將協助調查釐清真相,幫漁民討回公道。
南巡局長張德皓斥責菲槍殺漁民構成強盜行為,強調艦隊護漁行動,一旦發現肇事公務船艦,出沒經濟海域活動,將依國際海洋法立即拘提帶回。
南機隊指出,依國際海洋法規定,不能傷害人命,發現有漁船侵入領海,經過四步驟才能開槍,應先廣播喊話,要求停船受檢。再以船身壓制逼停,迫使漁船不能前進;不得已噴水阻止開航;仍不停船對空鳴槍;非必要才開槍,則射擊船尾,讓船跑不動,避免傷及無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