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審批權限
因劉鐵男遭遇舉報,國家能源局新聞發言人草率的回應受到質疑。根據記者瞭解,能源局正在重新完善新聞發言人和新聞發佈會制度。
除此之外,能源局將深化預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的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逐步將所有資金的預算使用情況向社會公佈。明確重組後國家能源局有關的公開辦事制度、審批權限和操作流程,明確公開的主體、內容、範圍、時間和監督部門,建立辦事公開的動態管理制度,加強過程監控。
按照計劃,能源局將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局機關、各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責任。該實施辦法將由國家能源局監察局牽頭,在7月完成。
在能源事務管理上,按照“一崗雙責”和“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凡是有礙公平、公正和廉潔的事,堅決不打招呼,不寫條子,任何人不准打著領導旗號辦私事。
能源局要求各司局、所屬機構不折不扣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根據重組後國家能源局的實際情況,完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堅決杜絕公款浪費現象,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針對此前行政審批權過於集中的問題,能源局再次強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凡涉及群切身利益的重大能源改革方案、重大能源政策、重點能源工程項目,依法公開聽取群意見並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